中国化工消费税新政有望降低成本 |
点击次数:3696 发布时间:2013-1-10 9:29:12 作者:东方证券 |
2013年起,我国将扩大征收消费税的液态石化产品范围,新增的纳税产品包括:混合芳烃、醋酸仲丁酯、MTBE、烷基化汽油,金额为1元/升。我们分析认为若政策严格落实,对大多数液化气深加工企业将形成致命打击,这也将显著降低其对原料液化气的需求。 随着市场对新政的预期,临近12月底液化气的采购量显著萎缩,市场价格大幅下跌了1000元/吨,跌幅达到了15%。 我们分析认为现已产能过剩、利润甚微的芳构化及MTBE生产企业受到的冲击最为严重,其现有利润远不够支付1380元/吨的消费税,面临全行业停产的窘境。 而芳构化和MTBE的原料分别为正丁烯和异丁烯,截止2012年两者共消费了我国烯烃C4产量的70%及液化气产量的20%。未来随着其需求的急剧萎缩,我们预计丁烯及异丁烯组分的价格有望大幅下跌,利好以其为原料的为非应税类石化产品。 丁烯下游产品为甲乙酮、丁二烯;而用于出口的异辛烷(原料为丁烯、异丁烯)也将显著受益。 本次消费税调整,影响的企业大都集中在华北、山东及东北。尤其是山东地区,占到我国芳构化和MTBE产能的一半以上。考虑到消费税的调整对当地炼油企业的影响很大,我们预测在政策执行初期,落实有相当难度,不排除地炼以化工品的名义,继续销售原有调油产品,从而减弱消费税推行的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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